“松花江生态珍珠米”包装产地与实际不符,涉事公司被罚15万元
发布时间:2024-04-29 18:47:00
新京报讯(记者刘欢)4月29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四川市场监管部门近期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春雷”行动,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其中涉及一起“松花江生态珍珠米”虚假宣传案件,涉事单位被罚15万元。 2023年9月13日,四川省内江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库房堆放标注有“松花江生态珍珠米”41袋,经溯源,实为当事人生产,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东北大米珍珠米”“松花江生态珍珠米”两种大米产品外包装袋上均标示产地为“黑龙江省庆安县”,与实际生产地“四川省隆昌市”不符,产品货值6.51万元。其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内江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于2024年1月23日对其罚款15.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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