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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需准确标注净含量
发布时间:2018-10-17 12:27:56

 胶东在线10月17日讯(通讯员 莫言 云利)“市场上销售的40公斤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检测误差多少算合适?若有100包此类商品,需要抽检多少包?平均每包重多少算是合格?”近日,市民胡先生通过本报咨询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测问题。记者咨询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后获悉,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最大允许短缺量。

“首先纠正一个错误说法,咨询内容中的40公斤为非法定计量单位,准确的应该是40千克或40kg。”市质监局计量所定量包装科于秀丽科长介绍说,“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根据办法附件3允许最大短缺量核算,40千克的商品允许最大短缺量为1%,也就是说实际检测最大短缺量为400克。”

定量包装商品该如何抽检呢?于秀丽介绍,若有100包此类商品,需要抽检多少样本量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附件4计量检验抽样方案,100包商品应抽取样本量50包。

平均每包重多少算是合格?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准净含量,市民胡先生所咨询的批量商品的净含量平均每包重应当≧40kg。

据了解,根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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